室负责人配合综合管理部对本部门人员执行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,如发现违反行为,应及时制止,必要时可提出处罚意见。
第三条基本要求
院级领导:
诚信为本,以身作则;远见卓识,科学决策;体恤下属,团结一致;处事公正,曲直分明;恪尽职守,廉洁奉公。
各部室领导:
胸怀大局,团结协作;有效沟通,提高效率;恪尽职守,乐于奉献;以信树戚,培育团队;自我提升,精益求精。
一般人员:
内外兼修,职业规范;主动执行,尽职尽责;精通专业,一专多能;矢志学习,勇于创新;自我发展,不断进取。
2014-06-26 16:10 来源:admin